• 退貨說明

  •  依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消費者保護法(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一月十一日總統華總字義字第○ 一六五號令公布)第十九條,消費者享有商品貨到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,(收迄日以宅配簽收單為憑) 。

1. 本公司僅提供只退貨不換貨之服務。 退貨之商品需保持包裝完整性 。

2. 提醒大家,猶豫期無法提供「試用」,所以!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是不影響二次銷售之全新商品, 若商品有封膜、紙盒等特殊包裝也需保 持完整無任何毀損且全新未拆塑膠封膜的狀態、(含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服務卡、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),切勿缺漏任何配件,請勿自行拆解檢查商品或損毀原廠外盒。原廠外盒及原廠包裝都屬於商品的一部分,或有遺失、毀損或缺件,可能影響您退貨的權益,也可能依照損毀程度扣除為回復原狀所必要的費用。

3. 一經拆封,就無法提供退換貨,還請大家理解。

【退貨退款申請說明】

1. 退貨申請必須要在「收到商品起算七天內,包含例假日及節日」提出申請以系統或email時間為憑‚退貨所產生的運費須由消費者負擔 。

2. 商品必須完整的【全新狀態(無拆封膜,無使用過)】,包含主體與配件,包含配件、贈品、服務卡、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 完整性,【如若產生折舊,則會有相關的整修費用】【全新狀態如有損壞恕不退費】(瑕疵品除外)。

3. 食器類商品(如咖啡、茶、餐飲器具等),因衛生問題考量,使用過即無法辦理退貨。

4. 退貨申請完成後,請您將貨物回復原狀並寄回指定的退貨地點。

5. 如已有索取紙本發票請將發票寄回至:106-台北市大安區通化街200巷38號1樓/ 穀雨一九九一有限公司 會計部收。請保留掛號單據。

6. 請注意:申請退貨翌日起算7天,若因無法聯繫、商品未寄回無法完成退貨作業,將自動取消退貨申請,且不得再次申請。

【退貨商品包裝說明】

1. 商品外盒請勿直接黏貼物流單寄送,請另加外包裝袋,避免破壞商品外盒或原包裝,影響您退貨的權益。

2. 請於退貨商品外包裝附上:姓名、電話、訂單編號、地址,以利退貨作業查詢。

【商品售後保固維修】

1. 如已超過了七天猶豫期的退貨時效,故該商品僅提供檢修服務,敬請見諒!

2. 檢修需自行負擔寄送來回商品的運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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